大家知道就是打官司,而打官司有一个重要的过程,就是开庭,开庭就是将具体的请求及事实和理由在庭上发表出来,并努力说服仲裁庭庭采纳自己所讲的观点,最终同意自己的请求。所以开庭是很重要的一个过程,但是有些当事人却不把开瓶当作一回事,爱来就来,想不来就不来,作为被申请人,如果仲裁开庭的时候不来,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
蒙某来自于都安县,于2021年4月27日入职市清溪一家工作,职务吹膜工,每月工作26天,每天上班12个小时,每月保底工资为4500元,另算。公司没有依法与他签订合同。也没有依法为他缴纳,2021年6月21日,他在工作中发生,公司均不同意配合他办理手续,在万般无奈之下,他在网上找到了笔者代理他的案件,在了解到公司没有与他签订书面,随后为他申请。
仲裁庭于2012年6月16日将《答辩状》送达被申请人,该案于2012年7月6日,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的应诉手续,也没有提交书面答辩,在开庭时也没有参加庭审。
律师评析: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因为公司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应诉手续,未向仲裁庭提交本案的答辩书,也未出席开庭,视为公司放弃答辩权利处理,根据《劳动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6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作缺席裁决。所以说作为被申请人的公司,不去开庭,并不影响的正常进行,反而,对自己产生更多不利的后果。
本文由入驻华律自媒体作者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4008云顶国际集团的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咨询时请说明来自于华律网
扫描二维码添加作者微信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