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位于城市中央的位置,属于城市的一角,代表城市的风貌,国家为了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改善城市精神风貌,需要征收城市中的集体土地,其目的是为了使得城市建设更加一体化、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竞争力,改善城市风貌。征收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呢?我们一起来看一则案例:
铁先生所处市中心的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这属于典型的“城中村”行为,铁先生家拥有一处300平方米的房产。由于地处市中心,周边房价普遍高达12000至13000之间。根据当地2013年发布的政策,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按照每平方米600多元的价格进行补偿,住户可以选择安置,按照人均30平方米赔偿,但对于户口不在本地的配偶按照20平方米赔偿。购买安置房时,对于补偿面积内的按照600余元每平方米购买,超出的按照3000-4000元价格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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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有关拆迁政策。铁先生对相关情况有自己的看法:对于自己所拥有产权的住房如果按照600元每平方米来赔偿,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价位;配偶户口虽然不在本地,但按照20平方米来赔偿显然太少;补偿安置的方案为2013年发布的,与现在的实际情况已经不相一致。从而来进行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城中村拆迁的房屋补偿,应当充分考虑到当地周边的房产价格,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执行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来进行补偿。由于该地周边房价普遍在12000以上,所以按照2013年的拆迁政策中的600元每平方米来补偿显然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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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铁先生一家的拆迁补偿款,由于与现在的房产价格相差甚远,铁先生难以接收可以向当地拆迁部门要求协调处理。当事人需要将相关情况提交到拆迁部门进行认定,协商调整拆迁补偿的标准,以达到拆迁补偿的心理预期。对于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最后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司法判决处理。
实践中,类似的情况有很多种,被征收人对于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补偿标准太低的,都要及时寻求法律程序维护权利,当事人对程序内容不明白的,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协助提起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小尚提醒:被拆迁人遇到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给出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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