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钦仁

不辜负每一份信任,不放弃每一丝

  • 861

    文章
  • 7592046

    阅读

丈夫擅自卖房后毁约,夫妻双双被告,妻子要担责吗?-4008云顶国际集团

专栏:房产 2022-09-21 1593 0

案例来源:高法

分类:婚姻房产

案情简介:

丈夫擅自卖房后反悔

夫妻二人被诉违约

  省市的李某和黄某是一对夫妻。2019年12月中旬,李某某与李某签订《》。

合同约定:

李某某购买李某和黄某位于当地某小区的涉案房屋,房屋总价为52.5万元;

李某某先付购房首付款37.5万元,让李某夫妇还清欠银行的房贷,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后再由李某某一次性付清尾款15万元;

如李某夫妇中途违约,则必须退回已付购房款并加上购房总额的30%进行赔付。

  合同签订当天,李某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首付款,但李某未依约到银行还清涉案房屋的,经多次催促仍不履行约定的义务。

  李某某遂将李某、黄某夫妻二人一并起诉至,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案涉合同,二被告共同退回购房首付款37.5万元及支付违约金15.75万元。

  经查,涉案房屋登记在李某、黄某二人名下,为其二人共同共有。庭审时,李某某确认黄某未在案涉合同上签名及捺印,甲方处签名及捺印均为李某所为。

判决:丈夫独自偿还首付款及违约金

  广东省仁化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合同为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李某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对其二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涉案房屋系李某及黄某夫妻二人共同共有,黄某未在案涉合同上签名及捺印,亦不予追认,故李某出卖涉案房屋属无权处分,且原告也没有提交证据证实黄某知情并收到或使用了其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因此,案涉合同对黄某没有法律约束力。

  为此,判决解除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李某签订的案涉合同,李某偿还原告购房首付款37.5万元及违约金15.75万元。

  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提醒:

购房人应注意审查房屋权属情况

  由于此类房产的卖方存在特殊的身份关系,人在交易过程中很容易忽视对卖方交易资格的谨慎审查,从而为争议的发生埋下隐患;一旦发生争议,不仅会让买房人遭受损失,也影响正常的房产交易市场秩序。

  本案中,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出售,显属无权处分行为,但买方属于善意购买且支付了合理价格,因此,法院判决案涉合同有效,丈夫独自向买方承担不能过户的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有房产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的行为屡见不鲜,也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因此,购房人欲购买此类房产时应当注意审查房屋的权属情况,如发现是夫妻共有房产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要求卖方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名并出示;其中一方若因故无法到场的,也应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授权手续,以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交易风险。

声明:

本文由入驻华律自媒体作者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云顶集团7610官方网站的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0
房产专栏作者

杨钦仁,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执业于君澜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公司企业,不动产,以及合同相关业务。在公司企业业务中,杨律师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文件起草、法律谈判、

more >
4008云顶国际集团的业务范围
公司企业,不动产,合同
电话: 1580191**** (浦东新区)
更多排行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