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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aa制,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4008云顶国际集团

专栏:房产 2022-09-07 1289 0 原创

小明和小红都是经济独立的新新人类,在恋爱时就约定要aa制,两人相恋2年后了,婚后,两人依旧保持着aa制的习惯。让人没想到的是,3年多,小明和小红因感情不和打算办理。这时候,财产如何分割成了他们的困扰。aa制的婚姻中还有吗?aa制的婚姻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

aa制婚姻中有没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双方有没有对财产进行约定。

我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简单说,如果案例中小明和小红针对婚前财产和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有明确的书面的协议约定,那么离婚时一般按该协议执行。

如果约定不明确的,还需遵循《民法典》中的规定: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归属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中关于财产的口头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约定的效力很难得到确认,书面约定才有保障。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也就是说,即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也不表示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不能成立。

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口头财产约定,并且在离婚时双方都对该口头财产约定表示认可,那么该口头财产约定则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实践中大部分情况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关系很好,对口头财产约定是认可并履行的,而在离婚时,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就会对口头财产约定表示不认可,在审理案件时,由于口头财产约定的可信度和证明力度不高,难以确定事实的真实性,因此,在没有书面证明的情况下,法院原则上不会认定该口头财产约定。

因此,建议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时最好签署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

采取aa制或签署协议时,这几点要注意,否则违法。

1.不能限制全职一方的开销。由于夫妻一方全职在家,经济收入基本靠另一方,造成了经济上的不平等,但是,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是平等的。不应因经济收入、学历水平等形成夫妻不平等的不和谐局面。因此,有收入的一方不得因此而限制全职一方的开销。

2.如果夫妻财产协议中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必须要通知第三人知晓,并经过第三人的同意,否则协议中关于第三人的部分条款无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或没有理由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第三人债务时,夫妻不得以夫妻财产协议为由拒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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