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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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心脏支架导丝拔不出来了,开胸手术取出,医院赔偿19万-4008云顶国际集团

专栏:医疗 2022-07-26 28972 0 原创

案情介绍

2016年8月16日,原告因间断胸闷、胸痛到被告心内科进行治疗。2016年8月17日,被告对原告行冠状造影 pci术,术中退出支架球囊时,回旋支内导引导丝无法退出,经多次尝试取出仍未果后,被告将原告转至心外科并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导丝取出术取出导丝。后原告多次前往某市人民医院、天津南开某医院就诊。

原告认为被告医院存在过错,导致其伤残,因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诉至,且看详情。

患方观点

原告认为:原告于2016年8月16日因间断胸闷、胸痛2月入住被告心内科,2016年8月17日行冠状造影 pci术,术中退出支架球囊时,回旋支内导引导丝无法退出,经多次尝试取出仍未果,至次日凌晨,才将原告转至心外科并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导丝取出术,术中经探查,试行牵拉,难以拔出,再于前降支支架处剖开心外膜、切开冠脉壁,经左主干开口剪短导丝,经前降支切口处拔出支架及导丝残端。由于被告医生术中过错,拖延了原告的最佳治疗时机,加重了原告的身体伤害,后原告在经历了开胸、心脏经停跳及复跳等一系列手术过程后才将导丝取出,给原告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害后果,故成讼。

医方观点

被告某市第一医院辩称: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第一,之前原告起诉过被告,案号为(2017)津0104民初1686号,上次诉讼中曾委托医学会进行了鉴定,医学会作出津医会医鉴2019010鉴定意见书,意见为医方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虽存在病历中不足,但与患者损害后果无因果关系。该结论作出后,原告撤诉。后又起诉,法院另行委托鉴定,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书,结论为被告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原因力大小为同等。被告向法院提交了要求鉴定机构出具书面意见的申请书,鉴定机构未出具相应意见,申请鉴定人出庭。第二,原告所述的费用计算标准过高。

天津某司法鉴定中心于2020年4月3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某市第一中心医院对刘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其支架术中导丝不能正常退出导致病程延长、增加了痛苦和经济负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天津市某法医司法鉴定所于2021年7月19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刘某某心脏损伤,评定为九级伤残。”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结论,被告应就其诊疗行为存在的过错对原告造成的损害按照50%的比例承担相关责任。

判决结果

2022年6月29日法院判决: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某市第一中心医院赔偿原告刘某某共计193074.41元。

笔者提醒

1.本案患者之所以胜诉,是因为委托了专业律师。

本案患者曾起诉过一次,诉讼过程中行医学会鉴定,但鉴定结果为医院无赔偿责任,患者撤诉后重新起诉,又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医院同等赔偿责任。为何会有如此操作?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第八条 当事人依法申请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该专门性问题包括医疗损害鉴定,而且应为司法鉴定,也就是说医学会的不管结果如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再重新申请司法鉴定。不过第一次起诉为何诉讼过程中委托的是医学会进行鉴定,不得而知,因为医学会不属于司法鉴定机构,其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是不及司法鉴定结论的。本案律师正是熟悉上述司法解释,充分运用诉讼技巧,让患者战略性撤诉,重新申请司法鉴定,赢得。

2.医学会鉴定结论为何经常与司法鉴定结论不一致?

根据林律师的实践经验,医学会更同情医院一些,但是其鉴定专家都非常专业,一般是当地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专家,如果公平公正的鉴定,其鉴定结论多是非常专业的。司法鉴定的鉴定人都是法医,没有临床经验,虽然行医疗损害鉴定专业性不强,但是比医学会更同情患者,鉴定结论虽然不能兼顾专业性,但更公平。所以实践中,经常有鉴定结论被司法鉴定所推翻的情形。

3.本案患者的导丝为什么会拔不出来?

行冠脉支架释放前,会有导引导丝提前置入,如果只有一根导引导丝,并沿着这根导丝放支架,一般不会卡住导丝,因为导丝在支架内、血管腔内,但如果放置支架前置入了两根导引导丝,其中一根用于保护侧枝或起其他作用,释放支架后,就会有一根导丝被压在支架与血管壁之间,就有可能存在导丝拔不出来的情况,一般见于支架贴壁过度及存在钙化病变的情况。导丝拔不出的情形是无法预测的,应当属于无法预测的风险,所以本案司法鉴定认定为医疗过错并承担同等责任,医院不服,既提出书面异议,又申请鉴定人出庭。导丝拔不出来,可以保守治疗(长期服用抗凝药),也可开胸手术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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