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嘉泽

北京婚姻家事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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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条写的不一致,怎么处理?-4008云顶国际集团

专栏:婚姻 2022-10-12 154 0 原创

实际借款金额和写的金额不一致,一般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判定还款的本金数额以及利息。日常生活中,存在比较复杂的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条不一致的情形,今天以(2022)陕04民终3231号案例为大家介绍这条规定。

本案中,蒋先生是原告,拿着21万元的借条,要求被告张先生、李女士夫妻承担还款责任,偿还21万元本金以及14万元的利息。

但是本案中,这份借条的来历就比较复杂了。本身蒋先生经常零零碎碎的借钱给张先生,利率统一是20%(现在最高利率在13%左右)。至2019年2月2日,双方经过对账,张先生、李女士一共要承担本金加利息近70万元,随后张先生、李女士和蒋先生达成协议,以的一套房抵给张先生,房价78万元左右,扣除、手续费等等,张先生、李女士还欠蒋先生10万元。三个人又商量了一下,结合利息,张先生、李女士又给蒋先生补了一张借条,声明借了蒋先生21万元没还。

由于张先生、李女士没还款,蒋先生作为债主自然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当时借款过程中,补21万元的借条时实际上蒋先生只给了张先生、李女士5万元,所以这里的本金不能按照借条上的21万元进行计算,而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再结合的原被告当庭陈述、银行流水、转账记录、交易明细等证据,最终法院认为新的确定的借款只有16万元。

同时在利息方面,原告还主张按照20%的利率要求对方偿还自2019年到2022年相应的利息,法院也没有支持——被告在这方面算账算的非常清晰,当时以房抵债剩下的10万元债务,实际上应该算是2019年2月2日之前借的钱以20%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再以20%计算利率,那么借款的实际利率就是40%,远远超过了法定lpr4倍(13%左右)的最高规定,所以法院最终只判按照lpr4倍的利率处理。

因为,本来被告要按照21万元的借条支付本金加利息估计得40万元左右,但经过审理后,只需要支付20万元左右即可,大大降低了损失。

所以说,借条和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是要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处理的。面对类似案件,再不占理也要拿着对方的材料进行咨询,才有可能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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