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因彩礼发生争执的案件屡见不鲜。前段时间就有这么一对小情侣分手后因女方不退还彩礼闹上法庭。
2021年3月,的小昊与文婷相识,不久两人坠入爱河并订婚。按照当地风俗,小昊给付文婷彩礼4.6万元,随后两人开始生活。但因双方性格不合时常激烈争吵导致分手,小昊要求文婷返还彩礼钱,遭到拒绝。经亲友多次协调未果,小昊诉至长春市人民请求依法判决。
那么关于此类案件,怎样处理才比较合理呢?为你进行详细说明。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目的的赠与,在婚约不成立时,彩礼的赠与行为也就不复存在,所以赠与方有权要回彩礼。中明确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
2. 双方办理但不同居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学习困难。
如果没有领取,无论同居多少年,彩礼都必须退还,并且是全额退款。所以对于女方想要不退还彩礼,必须与男方领取结婚证,并在结合在一起进行生活,而法院在审理退还彩礼问题,也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一、双方已经存在夫妻之实,也举办了婚礼,但是就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男方支付了彩礼,之后二人因为矛盾分手,这种情况下,女方是需要全额返还彩礼的。
二、双方已经领取结婚证,但是没有办婚礼,之后二人,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这种情况女方是不需要将彩礼返还。
三、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男方支付了女方彩礼,但是双方却没有在一起生活。这种情况下,女方也需要全部返还。
四、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并且在一起生活了一年,男方婚前支付了彩礼。但是经过证实,男方的家庭非常的困难,这种情况下,女方在离婚时需要全额或者部分返还彩礼。
五、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婚后实际同居了几天,但是因为矛盾离婚。男方婚前支付了彩礼,这种情况下,女方需要部分返还彩礼。
总而言之,彩礼纠纷中是否领取结婚证以及男方家庭情况是一个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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