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所在的城中村因为修路面临征收,根据政府公开的补偿安置方案,老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这一种补偿方式。但是老刘认为自己家世世代代在农村生活,不想上楼。于是,老刘想让行政机关直接给房子或者再给老刘另外划一块宅基地。老刘提出了这样的想法,但是遭到了行政机关的拒绝。那么问题来了,老刘的要求能够实现吗?
依照法律规定,老刘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补偿方案只给老刘货币补偿显然是剥夺了老刘选择产权调换,即要房子的权利,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此外,因老刘的房子所在土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老刘可以要求另外划拨宅基地予以建房,同时补偿房屋价值、搬迁费、装饰装修费用、奖励等。这里需要提示大家的是,若确实没有其他宅基地的,便无法提供。
针对这种情况,老刘可以要求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听证,或者申请县级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申请批准作出土地征收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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