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1、公安机关对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和。
2、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3、,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4、法律依据:
《》第六十六条
【卖淫、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及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