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天

用证据说话,为百姓反腐。有料,有种,有法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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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门女教师和炫富女律师该如何处罚-4008云顶国际集团

专栏:刑事 2018-01-11 21127 1 原创

这两天,一位扒门女教师火了,一位炫富女律师红了。只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她们肯定不愿意如此被出名。前者,被学校停职,后者,被律协调查。

1月5日,合肥一女教师在高铁发车时以等老公为由阻挡列车正常发车。我看过那个近五分钟的视频,女子带着她的女儿,不顾一切地扒着车门,电话里喊着叫她老公来。据说,当天她是和丈夫带着女儿去广州办事,因为跑错车站所以险些错过列车。三人到达检票口时,检票口没有关,也没有工作人员阻挡女子跟她女儿,于是就进去了,而她老公就被检票人员拦住了。女子有她自己的理由,因为身份证和行李都在她老公身上,如果自己跟孩子先走,就得睡广州xx了。这场闹剧后,乘警把该女子的丈夫放行了,一家三口都上了车。

这件事在互联网上造成很恶劣的影响。高铁发车时间,因为某人的闹事而推迟,最终妥协于不遵守规则的人,这确实是树立了一个坏榜样。因为跑错车站,而险些错过车,这是乘客自己的问题,过了检票时间,也是乘客自己的问题,而最终是由全体遵守时间的乘客承担后果。如果,每个乘客都以这种理由让列车延迟五分钟,那高铁也该变成印度牛车了。但这件事的结果,却不是以对该女子的治安拘留告终,而是由女子所在的地方xx局根据网络舆情对该女子进行停职处理。这个逻辑就不对了,她扰乱的是社会秩序不是教学秩序,凭什么由学校这样一个教学单位来采取本该由公安机关采取的行政处罚手段?

这件事让我看到,不仅该女子不守法,而且铁道部门也不守法,公安机关不守法,学校也不守法。铁道部门如果守法,就应不顾任何人强行扒车,坚决准点发车。检票时工作人员不能擅离职守,选择性放行,这让一家三口两人在里面一人在外面怎么办?铁路公安部门面对这种突发状况,应及时处置,该强制强制,该拘留拘留,不要手软。教育局和学校作为教学管理部门,对于发生在工作之外的跟本职工作无关的一些事情,不要过多干预,不能因为*论的压力就进行毫无依据的处罚。女子不遵守规则,可铁路部门和教育部门遵守规则吗?五十步笑百步罢了。法治的精神不仅是要求公民守法,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守法啊。

另一位在朋友圈火了的女律师,则是另一种不守规则不守法。她虚荣、浮夸、肤浅,这些都是私事,我们无权干预。有些人把她跟a进行对比,其实这没有什么可比性,炫富有罪吗?没有。炫耀各种名牌,只要不涉及*败,那就是个人道德问题。但这位女律师的炫富不同,她涉及的是律师行业的虚假宣传。2014年刚通过司法考试,2015年才执业的律师,可谓初出茅庐,给我当助理可能我都要考虑一下是否够格,却大言不惭地以“xx合伙人”自居,律师费几百万几百万开到“心累”,这就涉嫌虚假宣传了。难怪深圳xx介入调查。因为这是违背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法的。

这位炫富女律师一旦被查实有严重的虚假宣传,可能面临的惩戒是免不了的。这对于一位刚出道的律师而言,或许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但律师界像她一样做虚假宣传的并不是个例,只是有些老油条律师不会这样轻易被抓住把柄而已。我就曾见过把自己吹得天花乱坠的所谓知名律师,名片上的头衔都印不下了,却连普通话都说得不利索,辩护词写得文法不通逻辑混乱。这位年轻的女律师,吹的内容其实人畜无害,并不会伤害到任何人,不算丢人,而某些老律师自吹自擂的可能真的会害人。年轻时谁没有犯过错?不过,像人到中年的女教导主任,还犯年轻人都不可能犯的错误,那才是真丢人。

我至今还记得那位女教师大闹的时候,她女儿尴尬的表情。是啊,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也是最佳的榜样,好的坏的,都可能看在眼里,学在心里。女老师*时可能颐指气使惯了,遇到这种高铁不等人的情况,脾气就上来了,完全不顾形象,把规则抛诸脑后,我们可以想象目睹此窘境的孩子的心理阴影面积。炫富的女律师,或许也是在其童年,因为家庭的原因,存在一些不快的经历,或许是父母的某种自卑心理,或许是某些成年人的虚荣的表现,给了她潜移默化的影响,造成了她性格方面的缺陷。她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刚听说,合肥铁路公安给女教师作出了处罚2000元的决定。其实,不管是扒门女教师还是炫富女律师,公安机关会不会给前者行政处罚,律师会不会给后者惩戒,都不重要了。生活,本身就是一个不断给予人教育和惩罚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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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专栏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著作有《特免权制度研究》、《法律的侧面》、《用证据说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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