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虽然都代表了别人欠你钱,但实际一字之差,可能就会让你输了官司,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区分,避免受损。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两者的基本概念。
所谓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借条,借据随即作废。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借款日期等要件。而欠条,也称“白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单纯的看概念其实无法详细区分两者,接下来笔者将从一下几个方面详细的来跟你说明他们的区别
首先,两者相对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通常是借款合同的凭证。双方形成的是借贷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是明确的,且具备唯一性。而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可能欠的是借款,也可能是工资,货款、赔偿款、服务费等多种情况。也就是说,欠条的欠款只是一个结果,至于是什么原因,什么法律关系导致的欠款是无法确定的,所以你要清楚对方欠你的钱是什么,再来决定用哪种方式固定证据,以便后续更好的维权。
其次,两者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且最长诉讼时效20年,当然,这里需要补充一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这里的最长时效指的是写了借条后,你一直没问对方要过,20年之内你要过一次,那么就从催款之日开始计算3年时效了,但如果自借条出具(包括已经实际出借)之日起算,超过20年你还是没要过,那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的; 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欠条只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从诉讼时效这个点来说,这两者的区别还很大的。
再次,举证责任不同。
借条所代表的是借贷关系,且该法律关系具有唯一性,所以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提交借条,并附上转款凭证,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但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需要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因为何种原因导致的欠款,要给欠款一个合法依据,否则欠款也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债务,而非法债务我在上一篇文章中解释过,无论是赌债还是套路贷等非法债务,法律都是不予保护的,也无需偿还。如果欠条的债务人直接认可欠款的事实倒还好说,但退一步讲,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这无疑是加重了欠条持有人的举证责任。
最后,管辖法院不同。
借条的实质是借款合同,而合同纠纷可以是被告所在地,也可以是合同履行地。而货币的履行地为接收货币的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亦可。因此,借条的管辖法院可以是原告所在地,也可以是被告所在地。但欠条只是一种欠款凭证,可能是多种情况导致的欠款,只能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去被告所在地。如果你们两个一个地方的倒还好说,万一对方在外地甚至是外省,你写了欠条,还得去外地法院起诉,那就相当不方便了。
看到这里,哪个简单,哪个复杂相信你还是明白了的。这两个其实都是一种权利凭证,但具体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要根据你自己的状况来不同法律关系会引起不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凡是和法律文件相关的材料,都是建议三思而后行的,遇到不懂的多向专业人士咨询。写作不易,点个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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