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创业者为了避免一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使用夫妻二人作为公司股东意图避免出现一人公司的债务连带责任。实务中,如果夫妻二人股东公司被认定为一人公司,股东如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简介
钟某与方某开设某养殖公司,该公司的股东系钟某和方某,某养殖公司欠某饲料公司饲料款2400000元,某饲料公司与某养殖公司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某养殖公司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某饲料公司将钟某和方某诉至法院,要求钟某和方某对某养殖公司所欠饲料款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
某养殖公司的股东仅有方某、钟某二人,方某和钟某为夫妻关系,该公司产生的收益由方某、钟某二人享用,且方某和钟某作为某养殖公司的股东,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之外,应对某养殖公司的拆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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