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案件当中,征收方为了项目的顺利进行,想让被征收人尽快签订协议,其手段也是千奇百出,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以停电停水的方式逼迫拆迁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手段之一,那么,如果碰到停电停水的情况,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办?
孙先生在安徽某县有一处门市房,一直以经营小超市维持生活。2019年的时候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但是补偿标准却让孙先生一家难以接受。按照当时的补偿孙先生根本不能在周边再买一套同等面积的门市房,而且原本的生活费来源更多的是自己经营的小超市,孙先生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补偿方式,多次试着跟征收方谈及补偿的问题,但是每次都无功而返。征收方态度比较强硬,说这就是当地的补偿标准,没办法提高。多次交涉没达成一致,征收方开始采用强硬的手段,直接把孙先生所在的区域停电停水,说再不签订协议搬迁就采取强制拆除。孙先生无奈之下,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以停电停水的方式逼迫原告搬迁的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通水通电。
上述案件当中征收方已经明显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征收方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最终,孙先生在法院的判决和律师的协调帮助下拿到了合理的补偿。那么,如果被拆迁人碰到停电停水的情况,应该先行保留好证据,然后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确认其违法;如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也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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