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的时候,被拆迁方总希望能够拿到更多的补助金,这样才能更好的居住生活,不过也有一些被拆迁方,他们对补偿金并不是太满意,结果却遭到了强拆,还有一些被拆迁方,他们的房子是无证的,但却符合特定历史的要求,但开发商却不给补偿,这些都是违规的情况。 农村房屋拆迁过程是比较复杂的,如果碰到以下这样的拆迁方,可以直接拒绝拆迁拒绝签字。
第一、以无证房屋为由不给补偿
无证房屋在中国农村特别普遍,但并不是所有的无证房屋都不给与补偿。法律没有关于集体土地上无证房屋是否可以获得补偿的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无证房屋不等于违法建筑。其次,我们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由该法律规定可知,无证房屋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
第二、未告知拆迁公示就开始拆迁
拆迁的正常的拆迁流程是,在拆迁之前的30天,政府会对拆迁地区的房子拆除问题进行公示,并对补偿款的标准明确,还会有拆迁的四至位置,什么时候拆除,如何进行人员的安置等,总之在拆迁前,则是会率先公开,让被拆迁方可以更直观的了解。如果出示了拆迁公示之后,被拆迁方需要积极去村委会了解相关的拆迁事宜,协商确定拆迁补偿,以及被拆迁人安置补偿问题。
第三、没补偿就开始拆迁
在农村中,想要进行房子的拆除,一定要事先和被拆迁方商量好,双方也需要对补助金进行协定,什么时候对补助金满意了,才能签字。不过在签字之前大家一定要将补助款拿到手里,如果还没有拿到补助金,对方却将自家的房子拆除了,这显然是不正确的,毕竟国家的要求就是先进行补偿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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