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靳东、蓝盈莹主演的《精英律师》在网络上热播,从电视剧开篇来看,该局制作精良,节凑明快,这部反映律师行业的现实题材可以算得上是一股清流。剧中对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违法开除员工引起的劳动争议、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离婚后小孩探视权以及抚养权变更等日常法律问题都有涉及,可谓普通老百姓的一部寓教于乐的普法大剧。
这部电视剧由于主要反映“精英律师”群体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所以剧中涉及到不少法律问题和纠纷,小编作为一名职场小律师也禁不住开始追剧,毕竟影视剧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律师这一职业群体。今天我选择谈论的法律话题是剧中男主角罗槟大律师的姐姐罗琦与其前夫冀遇的关于小孩探望权以及抚养权的纠纷。电视剧讲述罗琦与冀遇离婚后,夫妻之间的唯一婚生子女小安的抚养权归女方罗绮享有。罗琦是一个单亲妈妈,她跟罗槟是龙凤胎,罗琦很固执,为了报复前夫甚至与前夫断绝关系,他故意不让冀遇见小孩,还背着冀遇把孩子的姓给改了。他们俩婚姻的破裂没有出轨也没有家暴,纯粹是两个人性格上不合。而冀遇跟罗槟是当时在美国读书时的校友,也是因为这一点,罗槟跟前姐夫的关系很好,两个人经常在一块儿打打网球。冀遇跟罗琦结婚的时候,罗槟既是伴郎又是证婚人还是娘家人。两个人结婚多年,冀遇得过抑郁症,罗琦因为此防着冀遇,生怕他伤害孩子。她恨前夫,恨不得跟他没断绝任何往来。
第一个问题:离婚之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可以剥夺未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吗?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由此可知,夫妻离婚以后不论抚养权归那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都享有法定的探望权。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以后应当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规定的方式行使探望权,另一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帮助,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不适合行使探望权的情形。故不正当拒绝或者妨害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望权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可能对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带来一定不利影响。故电视剧中罗琦不让冀遇探望婚生子小安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冀遇的探望权。
罗琦说自己之所以这么做,一是因为怕冀遇伤害到孩子,因为冀遇得过抑郁症;二是因为冀遇找了个新的女朋友,没告诉她;三是因为孩子奶奶的胡言乱语。 电视剧里冀遇得过抑郁症,但是现在已经有好转的迹象,而且也没有证据能证明抑郁症的人会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
第二个问题: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可以起诉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可见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起诉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该法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由于罗琦拒绝或者妨碍男方冀遇行使探望女儿小安的权利,冀遇在通过多方努力无果的情况下,最后选择诉诸法律,要求行使自己的探望权甚至试图通过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第三个问题:离婚以后,一方可以未经对方同意单独更改子女的姓氏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电视剧中,罗琦为了报复前夫冀遇,除了不让前夫冀遇见孩子行使探望权,还背着前夫将小孩的名字“冀小安”改成了“罗小安”,冀遇对此也是非常不满。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2条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可对孩子的姓氏协商一致后予以确定是跟随女方或者男方的姓氏,但是一旦确定后,若是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氏,也需要男女双方的协商一致后进行更改。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19条的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的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所以,罗绮将孩子小孩小安的姓氏更改为姓罗,若是冀遇不同意则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冀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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