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是年轻人惹是生非了,而是大妈最爱惹是生非,只因为一点小事就可以闹得天翻地覆的,所以大家都赶紧逃得远远的。不过两位大妈吵架究竟会爆出怎样的火花?大妈吵架被气死是怎么回事,一场气死人的口角之争最终闹出人命,这样做真的值得吗?
据@杭州日报微博12月24日消息,柳大妈和郭大妈都是桐庐莪山人,同在一家针织厂上班,郭大妈从事围巾缝制商标的工作,柳大妈从事分发围巾的工作。,
2017年12月上午,郭大妈认为,柳大妈在分发围巾时故意少分围巾给她,因此而发生了争吵,大妈吵架相信大家都见过大妈吵架的场面有多激烈,不过还好众人及时的劝阻,两个人才停了下来继续工作。
约半小时后,钟大妈晕倒在工作岗位上,随后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1、右基底节区巨大血肿;2、脑室积血;3、脑疝晚期;4、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不幸的是,在医院的第3天,郭大妈因抢救无效去世,于是在今年4月将其告上了法庭。
好工作的亲人突然死亡,家眷难过之余也产生了疑虑。了解事情经过之后,今年4月,郭大妈的丈夫及女儿将柳大妈告上了桐庐法庭。
郭大妈家人觉得,郭大妈长期患有高血压,而且都在针纺厂上班(柳大妈系郭大妈的上级),其对郭大妈患有高血压应当是明知的,柳大妈在明知郭大妈有高血压的状况下与其发生争吵,导致郭大妈高血压病发死亡,因此,柳大妈应对郭大妈的死亡肩负赔偿责任,要求柳大妈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力侵害安抚金、处置丧事人员误工费等共计214239余元。
吵架也要负责任?柳大妈差别意了。她觉得,当时是郭大妈认为分派围巾不公,先开始唾骂,才导致单方之间发生了争吵。郭大妈高血压疾病也是过了半个小时后才发生的,医院并没有确定高血压是直接死亡起因,也没有确认是被告与郭大妈的吵架才造成了郭大妈死亡的起因。其不应该对郭大妈的死亡肩负责任。
桐庐法院审理认为,一般状况下,肩负侵权责任的前提须侵权人在主观上具有差错,即故意和差错。故意是指侵权人对侵害结果是明知的,且用意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差错是指侵权人对侵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且可能预见。
本案中,被告柳大妈与郭大妈分属差别的行政村,在工作上分属差别工种,工作餐亦各自解决,除分发围巾时有交集外,工作和生活无其他交流,故可以认定被告柳大妈对郭大妈患有高血压病史并不知情。
被告柳大妈与郭大妈因为在工作中分发围巾发生争吵,主观上被告柳大妈没有通过吵架追求郭大妈死亡的用意,也无奈预见吵架可能会导致郭大妈死亡的差错。同时郭大妈对自己的死亡亦无端意或过失。
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差错的,可以根据实际状况,由双方分管损失。被告柳大妈与郭大妈发生争吵,客观上给郭大妈在精力、心理上造成刺激,其行为与郭大妈血压升高并诱发右基底节区巨大血肿、脑室积血、脑疝并最终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郭大妈本身的高血压疾病与损害发生之间亦有因果关系。
因此,案涉事故所产生的损失依法应当由双方分管。综合本案案情,本院酌定案涉事故所产生的损失由郭大妈自行承担90%,被告柳大妈分管10%。柳大妈最终判赔7万元。
北京金钲律师事务所提示,相似这样因争吵后感情激动诱发死亡的案例历年来发生不少。因为每个人的年纪、身材情况、遭受能力不同,以是不论是在日常生活中,依旧在处置各类纠纷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感情及言行,好好沟通。
本文由入驻华律自媒体作者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云顶集团7610官方网站的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咨询时请说明来自于华律网
扫描二维码添加作者微信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