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1

    文章
  • 8399447

    阅读

拒绝赡养!母亲“将百万房产”赠与前夫,两次开庭儿子均败诉!-4008云顶国际集团

专栏:刑事 2022-09-22 69 0

近日,市人民审理了一起遗产赠与协议纠纷案。母亲患病后,儿子却不照顾,只能找到前夫帮忙,双方约定照顾并签署了遗产协议。母亲病逝后,儿子却闹着分遗产,起诉后被法院两次驳回,最终遗产归前夫所有。

此案件得到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不老人不尽孝,遗产无份莫懊恼”,让我们跟着信之源律师来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案件详情

戴某是柳州市柳北区某村村民,2013年城乡改建时因获得一套150平方米的作为补偿。因看病急需用钱,戴某与征地办协商,将原分配的150平方米安置房换成了90平方米加补偿款20多万元。2020年3月,年事已高的戴某因病离世。

戴某生前曾有过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戴某与男方庞大某于1986年,二人婚姻期间共同一子庞小某,庞大某于1992年因故离世;第二段婚姻,2012年戴某与男方蔡某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14年,婚后未生育或子女,后二人于2017年经法院调解。

戴某在结束第二段婚姻后,于2019年开始病情逐渐恶化。由于长期卧病在床需要人陪顾,早年拆迁获得的20多万元补偿也已所剩无几,戴某向儿子庞小某求助。庞小某不但不顾不理,而且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后续的治疗费用。伤心无奈之下,戴某找到前夫蔡某协商及其过世后的事宜,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协议书,详细约定了医疗、饮食起居等生活安排及扶养等事项的权利义务。协议中明确约定,前夫蔡某如能按该协议书约定事宜尽职尽责履行义务,待戴某过世之后,其名下90平方米安置房的房屋就赠与蔡某。

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当蔡某处理完戴某的后事,拿出协议书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却遭到了庞小某的反对。因庞小某拒绝配合蔡某完成戴某名下房屋的过户手续,且经多次协商无果,2021年12月,蔡某将庞小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蔡某合法继承戴某名下房屋。

法院判决

2022年2月,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该案。

蔡某诉称,其与被继承人戴某签订的协议书,双方是在下自愿签订的。其已依约尽职尽责履行了扶养义务,并妥善办理好戴某丧葬身后事,应按照协议约定内容继承房产。

庞小某辩称,蔡某出示的协议书并非被继承人戴某的真实意思,戴某是被迫才与蔡某签订了协议。同时,蔡某并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且约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蔡某扶养照顾、安葬戴某仅花费数万元,却约定其在履责后能获赠价值百万元的房屋,显然不公平。

庞小某还认为,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是天经地义的事,从来没有见过父母的遗产不留给子女而送给外人的事情。庞小某表示,戴某名下的房屋应按处理,对于蔡某扶养、丧葬支出的开销,可以从戴某的遗产中扣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继承人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签订过程是在见的见证下签订完成的,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法院予以确认。

根据现有证据所查明的事实,包括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照顾义务,在戴某死后也为其处理了殡葬等事宜,法院认为蔡某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房屋。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蔡某受遗赠取得戴某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利。庞小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咨询请拨打:18910279213,团队主任一对一为您解答)

以案释法

信之源徐鹏主任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按照本案遗赠扶养协议,蔡某个人承担戴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三种,即法定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是由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直接继承;

继承是依照被继承人生前遗嘱进行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订立的,以被扶养人生养死葬及财产的遗赠为内容的协议,这类协议在我国的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当成熟的经验,它常常能在老人自主、自愿的情况下,更好地满足老人晚年所需的物质供养、精神支持或陪伴。

但由于受遗赠人大多与被扶养人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甚至可能是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担当,有着较强的商事性,加上有偿遗赠付出的金钱可能会大于、等于或小于受遗赠人所取得遗产的价值,导致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人往往因为没能分到遗产或少分遗产,而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

根据案件证据,还原到被继承人戴某与前夫蔡某签订协议,不难发现无助老人向子女求助、当确定子女不愿意履行时,最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了一条有人愿意为其养老送终的云顶集团7610官方网站的解决方案。作为子女本身,既然选择了“不赡养老人不尽孝”,那继承开始也就“遗产无份莫懊恼”。

信之源团队告诫您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赡养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每个子女都应当怀揣着一颗尊重老人、敬爱老人的心,尽心竭力奉养好自己的父母,使其安度晚年,让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成为能继承到的最好“遗产”。

注意

遗产纠纷问题,别着急!

信之源金牌律师团帮您解决!

信之源继承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18年专注遗产继承难题,诉讼经验丰富,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信之源遗产继承律师团队擅长的领域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转/,债务清偿和财富传承等。

(注:文章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联系删除)

声明:

本文由入驻华律自媒体作者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云顶集团7610官方网站的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0
刑事专栏作者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18年专注法律业务,被司法局授予“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十佳律师事务所”,btv-3《法治中国60′》唯一合作

more >
4008云顶国际集团的业务范围
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 民商事案...
电话: 1891027**** (海淀区)
更多排行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