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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家属“跑分”被派出所的人带走了,该怎么办?-4008云顶国际集团

专栏:刑事 2022-06-17 36353 0 原创

  2022年3月26日,顺鹏刑事专案部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当事人家属描述自己的妹妹黄女士(化名)在家里被派出所的民警带走了,在派出所已经待了超过24小时,现在父母非常着急,问律师现在应该怎么办。

  律师经过与当事人家属沟通了解到,当事人黄女士半年前从单位赋闲在家,在qq上认识了一个网友,给她介绍了一些可以在家操作的“兼职项目”,据说事情很轻松,在家就能赚到钱,一个月的收入不比平时打工来钱少,只需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放在一个小程序里“跑分”就可以了。因缺钱,黄女士心动了,将自己办理的3张银行卡提供给了qq好友,两个月获利7500元。

  但黄女士不知道的是,自己正因所谓的“跑分”行为,即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帮别人收款转账,获取佣金的行为,而涉嫌,也就是常说的“”。

  在此期间,黄女士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涉案资金流水高达26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黄女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15年的修正案中,新增了此罪,从当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其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云顶集团7610官方网站的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云顶集团7610官方网站的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近两年,我所代理过大量的帮信罪案件,简要总结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一、存疑不起诉

  主观上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查清被不起诉人帮助他人转账时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不符合起诉条件。

  二、法定不起诉

  帮助行为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被不起诉人实施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但该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符合起诉条件。

  三、免于刑事处罚

  免罚情节。帮信罪并不属于严重犯罪,因此《信息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了可以免罚的几种情节,“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四、、争取

  酌定从轻情节。一般而言是否有情节;是否如实供述;是否积极退赃;是否自愿认罪认罚;以及具有初犯情节;是否上缴了全部的违法所得等会对量刑具有重要影响。辩护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应当根据案件事实以及相应证据,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到上述利好的情节,以便在辩护过程中能为当事人争取较好的量刑效果乃至争取适用缓刑。

  五、附条件不起诉/酌定不起诉

  针对“在校学生”的从宽处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有一类特殊的群体,即在校学生。在校生涉嫌帮信罪通常表现为:找兼职、工作误入歧途而收购、贩卖银行;对于涉帮信罪的在校学生,可以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一贯表现、认罪态度等情况,进行有效辩护。

  顺鹏律师温馨提示,除上述几种情况外,在办案过程中核实“犯罪数额”及“违法所得”也是很重要的部分,辩护律师也会从卷宗中“抽丝剥茧”,逐条核对资金流水,从降低涉案金额和违法所得的总额的角度去辩护。

  “帮信罪”,这个名字读起来拗口的,令人意外的是,竟然在2021年刑事起诉罪名中排名第三,仅次于和。

  很多学生缺乏社会阅历,或是一些暂无业人群因学历偏低,认知不够,往往会因为没有收入来源,而被犯罪分子忽悠和诱惑,成为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的“工具人”。

  顺鹏律师在这里郑重提醒,不要轻易出借或者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各种支付渠道及社交媒体账号。如果不慎触犯“帮信罪”,务必及时咨询或介入辩护处理,以免延误了案情,错过处理案件的最佳时机,导致案件结果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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