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将"""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实践中双倍工资,一般都是已经拿到工资后的赔偿,那么在申请和起诉的时候,应写双倍工资的差额。
未签都可以获得双倍工资吗?
未签劳动合同不一定都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职员若是想要获得双倍工资,那么需要确定不是自己不想签劳动合同,然后需要注意时间,只有是没签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单位才有可能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如何主张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
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点,就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就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到起诉。
通常赔偿双倍工资的时候,还可以主张、及补偿金、社会保险。
双倍工资的赔偿时按照实发工资,实发工资包括提成奖金等等,不能拿来参考。中国很多地方的仲裁机构,往往在仲裁裁决的时候,错误地拿最低工资来参考,这是错误的,有的劳动部门变相维护企业的利益,所以在到法院起诉的时候被纠正过来。
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
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
由于双倍工资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并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即劳动报酬,那么就不应该适用工资的仲裁时效即从劳动关系解除时开始计算,有些地方支持双倍工资从双倍工资主张权产生之后就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因此双倍工资不及时主张有可能超过仲裁时效,目前就支持时效。
公司经常讲一些单纯约定工资的一些备忘录或者证明,还有一些入职的邀请函,确认函等经过一定处理后当作劳动合同来处理,以规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另外还有一些所谓"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单方合同"问题。这个就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和庭审经验,认真具体分析,利用举证原则,,来揭穿单位的抗辩理由。在实践中一些,竞业禁止协议,毕业生的等一般是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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